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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关于无证无照经营的那些事儿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20-12-08 16:13:02    文字:【】【】【
摘要:「无照经营」▶经营者依法只需取得营业执照即可从事经营活动,或者已取得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但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



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证无照经营。”


① 什么是 无证无照经营 


无照▶经营者依法只需取得营业执照即可从事经营活动,或者已取得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但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

营」▶经营者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批准文件被吊销、撤销、有效期届满,擅自从事经营活动

② 哪些情况 不属于 无证无照经营


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三条,下列两种经营活动,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

①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

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的规定,从事无须取得许可或者办理注册登记的经营活动

▲除此之外,均要依法办理营业执照或者同时取得行政许可,才能从事经营!

③  无照 经营需要 承担什么责任 


根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规定:

从事无照经营的▶由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对无照经营的处罚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案 例

➤未办理营业执照从事无需取得许可的行业

李某是一家服饰店老板,未办理营业执照。在执法干部要求其出示营业执照时,李某说:“我是合法经营,还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吗?菜市场卖菜的那些,也没见他们办理营业执照呀?”

执法干部告诉他:“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不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和许可证,你并不属于此种情形,必须办理营业执照方可经营。”

经过执法干部的讲解,李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执法部门依法对其作出了行政处罚。









➤已取得许可但未办理营业执照

某地一家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未办理营业执照。在执法干部要求亮证经营时,该培训机构负责人提出:“我们已经取得办学许可,不就代表可以办学了,还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吗?”

执法人员告诉他:“在先照后证的改革背景下,大部分经营许可都是后置审批,即先办理营业执照再取得许可证,这种情况下,办理完许可证就可以经营了。但仍有部分许可经营项目为前置审批,参照《工商总局关于调整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8〕24号),成立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就属于需要前置审批的项目,这种类型需要先取得许可,再办理营业执照,而你只取得了办学许可但未办理营业执照,所以属于无照经营。”

该培训机构负责人听后连连点头,立即停止了经营并保证办好营业执照再经营。执法部门依法对其作出了行政处罚。

为了避免类似案例的发生,小编对照相关法律法规,梳理常见的无照经营处罚情形,一起来看看吧▼▼▼



无照以公司名义经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而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名义的,或者未依法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而冒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名义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或者予以取缔,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无照以个人独资企业名义经营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未经登记机关依法核准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以个人独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由登记机关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处以3000元以下罚款。”



无照以合伙企业名义经营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未领取营业执照,而以合伙企业或者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名义从事合伙业务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停止,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无照以个体名义经营

比如个人未办理营业执照经营普通日用品、箱包服饰等,由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为无照经营提供帮助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明知属于无照经营而为经营者提供经营场所,或者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④  无证 经营需要 承担什么责任 


是不是取得营业执照后就可以开展经营活动了呢?

不完全对。


对于经营项目不属于许可经营事项的,办好营业执照后就可以经营。


对于经营范围属于许可经营事项的,经营者在取得营业执照后,还需要依法取得许可,证照齐全方可经营。未经许可从事经营的,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五条规定:“经营者未依法取得许可从事经营活动的由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的部门予以查处;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予以查处。”



那么,如何确定自己的经营范围是否属于需要取得许可的范围呢?

对于不确定经营范围是否属于需要经过许可的,建议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相关审批部门进行咨询。



无证经营具体由哪个监管部门查处呢?



根据《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2015〕62号)确定的“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无证经营以及无证无照经营的►由发放许可的部门管理未办理营业执照也未取得许可证经营的依照无证经营处理。


比如,食品经营许可证是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放的,无证从事食品经营的,就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查处。


  

生活中最常见的就是食品生产经营,需要在办理营业执照后同时取得许可方可经营,下面就一起来看看食品生产经营行业经常出现的无证经营案例▼▼▼

案 例

➤从事食品经营但未办理许可证

某公司是一家生产销售崇明糕的公司,只办理了营业执照但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该公司负责人王某认为:“自己办理了营业执照,就可以营业了,不需要再办理许可证。”


执法干部耐心解释道:“根据《中华人名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因此,生产经营崇明糕不仅需要办理营业执照,并且要取得许可。”

该公司随后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危害后果。执法部门依法对其作出了处理。









➤超过食品经营许可有效期仍从事餐饮服务

执法干部在检查中发现一家奶茶店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超过有效期限仍然在经营。奶茶店老板委屈地说:“自己平时比较忙,没注意到许可证已经超过有效期,而且自己以前办理过许可,所以就没有及时延续。”


法干部告诉他:“一定要在许可证有效期之前及时延续,超过食品许可证有效期限从事餐饮服务也是无证经营的行为。”

执法部门依法对其作出了处理。









➤擅自改变食品经营许可业态

执法干部对某公司食堂进行检查,在该单位的备餐间查见已改刀正在装盘供应的冷食咸鸡一盘,现场查阅该单位《食品经营许可证》,发现经营项目为热食类食品制售。该公司食堂负责人不解地问:“我已经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为什么还说是无证经营?”

执法干部对他说:“虽然公司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但经营项目为热食类食品制售,食堂供应咸鸡属于冷食类食品加工,已经超出了许可证范围,应当增加对应的许可才能经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执法部门依法对其作出了处理。

实际上,除了生产经营食品需要取得许可,从事很多行业都要取得许可,下面我们列举一些其他常见的无证经营行为及处罚措施,帮助大家直观了解下

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生产、销售药品的无证经营行为,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关闭、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


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无证经营行为,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对未取得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从事旅馆行业的无证经营行为,公安机关可以酌情给予警告或者处以200元以下罚款;未经登记,私自开业的,公安机关应当协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无证经营行为,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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